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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犯警人组织之間举辦資金融通的行為,随着民間借貸行為的增加,衍生而来的纠缠也呈上升趋势。本文总结了民間借貸利息的常見法律問題,以期為大家供應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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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民間借貸中的借期内利息和過時利息?】
(一)借期内利息,指在借债克日内计收的利息;
(二)過時利息,指在借债克日届满後、借债清偿前,就未偿還的本金所计收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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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借期内利息未作约定,出借人能否主张借期内利息?】
不能。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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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该當如何举證證實存在借期内利息约定?】
出借人可提交载明借期内利息约定的借條等债權凭證,若切當無法供應上述书面證据證實雙方存在大白约定,出借人還可經過進程涉及到借期内利息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定期定額的還款流水等證据,佐證雙方曾對借期内利息作出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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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借债克日,出借人能否主张過時利息?】
可以。如果借债合同中對借债克日未作@商%9226S%定或商%9226S%定@不明,借貸雙方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關@條%95aG6%款或交%79671%易@習惯举辦必定;若按照上述法子仍不能必定借债克日的,借债人可以随時返還借债,出借人可以催告借债人在合理克日内返還。如果借债人未在合理克日内履行還款义務,出借人可主张自合理克日届满之日起的過時利息。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大直水管欠亨,條、第六百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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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過時利率,過時利率標准應如何認定?】
(一)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過時利率,出借人主张借债人自過時還款之日起参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過時還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如果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過時利率,出借人主张借债人自過時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出資金占历時代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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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利率上限是什麼?】(一)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15〕18号)對利率上限的規定為“两線三區”,即:1.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受到法律膝關節炎治療,保護;2.年利率在24%-36%之間,出借人起诉主张该區間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但是借债人自愿已履行的,司法亦不再干與干涉;3.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部分為無效,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二)2020年8月2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6号)對利率上限的規定為:合同創建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三)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17号)對利率上限的規定為:合同創建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注:以上所称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即LPR,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減肥零食, 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一個月颁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6号)第二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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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三個民間借貸司法解释對利率上限的規定有所不同,實践中具體應如何必定利率上限標准?】
(一)2020年8月20日之前受理的一审民間借貸案件英國潔去汙霸,,按照“两線三區”必定利率上限標准。
(二)2020年8月20日今後新受理的一审民間借貸案件,若借债合正新氣密窗,同創建于2020年8刀具收納架,減脂茶,月20日之前,则自借债合同創建至2020年8月19日期間的利率上限標准為“两線三區”;自2020年8月20日至借债返還之日的利率上限標准為合同創建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三)2020年瑪卡,8月20日今後新受理的一审民間借貸案件,借债合同創建于20減肥藥,20年8月20日今後,利率上限為合同創建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百家樂預測,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17号)第三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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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复利? 复利需要受到哪些限制?】
“复利”又称“利滚利”民間俗称“驴打滚”,是指在借貸關系中,出借人将借债人到期應付而未付的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
對复利的限制有以下两點:1.雙方约定的前期利率没有超過合同創建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2.借债克日届满時,出借人按照复利计算可以請求借债人支出的本息之和不得超出原始本金按照合同創建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计算的本息之和。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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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砍頭息”的情况下,借债金額應如何認定?】
预扣利息,俗称“砍頭息”,是指在交付借债的時候,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實際交付的借债数額少于借條、借据等债權凭證载明的借债金額。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该當将扣除砍頭息後實際交付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审理民間借貸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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